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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自 信義公民會館

當妳與自己「約定」一段美好的關係

巫維珍(馬可孛羅文化主編)

  暢銷全球千萬冊的《享受吧!一個人的旅行》出版後,結合電影創造的「一個人」話題:各式各樣的周邊商品出爐,「你敢一個人旅行嗎」的套裝行程……,更別提許多女子都抱怨「太早結婚了」!《享受吧!一個人的旅行》正視了一個議題:獨自一人面對自己的勇氣。在完全陌生的環境,一個人看清內心的需求,才能真正的「享受」生命。

  隨著旅行的結束,小莉遇見了與她相差17歲的斐利貝。各自有過離婚紀錄的他們,認定了彼此的生活經驗、價值觀都能契合,彷彿是大災難之後,老天賜予的最佳禮物。小莉與斐利貝決定一起生活,卻不想「結婚」:結了婚之後,伴隨而來的責任義務,可能把兩人變成世界上最醜陋的人。但由於國籍的關係,他們非得有法律的關係,才能共同生活,這麼一來,逼使小莉只好得去審視「親密關係」的意義了:相愛的兩人必須結婚嗎?結婚一定痛苦?世界上其它地方、歷史上的其它時期對於「婚姻」的看法如何?於是,她寫下了《約定:帶著愛去旅行》

  如果《享受吧!一個人的旅行》激發一個人自己的無窮潛能,《約定》更是一個人愛自己的最高表現。當旅途上的自由與恐懼,轉換為兩人一同面對生命處境時,會是什麼模樣?小莉講的再明白不過了:我們往往期待另一半是「最好的朋友、最親密的知己、情感上的顧問,和你智力相當、在悲傷時撫慰你,而且是最好的性伴侶」,但苗族女性就不這麼認為,她們最好的伴侶是女性親人。況且在十九二十世紀初期,婚姻只是保障財產與子女能得到最好分配的「法律」關係。

  婚姻沒有想像中的「絕對」困難,也不是只有穿著白紗禮服的浪漫。小莉也分享了兩人相互扶持的美好:在每天的家務事之中,有一個人願意看見我們的缺陷,卻還是愛我們。這是生而為人最不可思議的慷慨。

  我認為,兩人的「約定」就是與自己的「約定」。當我們越清楚婚姻是什麼,也就不必去恐懼;越明白自己的欲望與期待,越能驅策自己往更美好的方向前進,遇見另一半時,自然能享受愛情的歡娛。這樣的「約定」才是對愛情的最高喝采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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