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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還記得Ben Affleck自編自導自演的電影嗎?

這部被驚悚大師史蒂芬˙金讚譽:「融合懸疑、友情、愛情的上乘傑作」的作品,已經在馬可孛羅出版了。

且讓我們先來看看冬陽是怎麼說的呢……

 敬這個小鎮/冬陽(推理評論人)

一九九五年,美國推理作家協會(Mystery Writers of America)針對其會員舉辦了一場票選活動,選出極具閱讀指標性的「史上百大推理名作」(The Top 100 Mystery Novels of All Time)書單。於此同時,協會亦邀請成員們選出心目中最喜愛的作家、偵探、凶器、電影云云,其中包括了「最喜愛的謀殺之都」(Favorite Cities for Murder)──最後結果揭曉,前三名分別是紐約、倫敦與洛杉磯。

事後協會趕緊做了個補充說明,強調這三座城市僅僅代表協會成員在投票上的喜好,尤其多部經典之作皆以這些城市為主要的舞台(是艾勒里.昆恩作品《多尾貓》中的紐約,夏洛克.福爾摩斯居住的倫敦,雷蒙.錢德勒筆下的洛杉磯),絕非暗指該城有犯罪率居高不下、身家財產堪虞、生活品質欠佳等問題,純粹是活動的趣味,大家可別誤會了。

然而,若我們進一步細細思索,這些實際存在的大城市確實給了作家創作的憑藉或是靈感的泉源,再藉由虛構的故事去探問,生活在某一個區域、擁有相似經驗但不同遭遇的一群人,會如何看待、應對、甚至參與一或數樁犯罪事件?

查克.霍根的《竊盜城》,就是在講述一個犯罪城鎮與人的故事。

故事一開始,四名搶匪精心策畫的銀行搶案順利進行,他們聰明到戴上足以保護自己不被認出、又可恫嚇被害人心理的怪異面具,全然熟悉銀行防範劫案的標準作業流程,使用漂白水留心抹去可能遺留下來的生物痕跡等等,可以看出這是個智慧型的職業犯罪集團。

隨著故事進行,我們明白四名搶匪皆出身美國麻州惡名昭彰的查爾斯鎮──這是個可以在地圖上找到的真實城鎮,鄰近知名大城波士頓,是全世界發生銀行與運鈔車搶案最密集之地。據推測,這可能與當地過去設有州立監獄有關:罪犯進了監獄,其家屬跟著搬來查爾斯鎮;罪犯出獄後落腳當地生活,不久再次犯案,如此循環發展成一個特殊的「犯罪社區」。即便州立監獄已於一九五五年關閉,原址改建為碉堡山社區學院,這項「傳統」似乎已深植查爾斯鎮,本書主角道格.麥克雷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。

選擇自己最熟悉的事物,選擇以罪犯的眼光觀看世界,沒有人能奪走這種能力。」道格曾經是體育界的明日之星,有大好前程等著他,如今卻淪為冷靜自持、行事謹慎的銀行搶匪。他何以成為一介罪犯?他的能力從何而來?他的人生是否還能有「其他選擇」?他若是堅信自己的生存法則,繼續策畫下一樁搶案,或許可以好一段時間甚至一輩子不必回頭思考這些事,但註定在這次的行動中邂逅了銀行經理克萊兒.基斯,道格必須從那個不顯眼的角落走出來,並面對「那個窩藏在內心深處的受傷的小男孩」。

於是,道格的過去陸續攤在自己與他人眼前,他和家人、朋友及查爾斯鎮所有緊密的連結,頓時都鬆動了起來。這一鬆,FBI的搜查趁虛而入,情同兄弟的四人組摩擦也日益劇烈,道格最終是否能全身而退?揹負的過去要他為此付出多大的代價?

 不同於一般的犯罪小說,作者查克.霍根用相當大量的文字建構出查爾斯鎮的具體樣貌──不流於導覽指南式的白描,而是漸次寫進人物的舉動中。例如開車去洗衣店洗衣、在Tap酒吧用餐、FBI探員佛羅利在城鎮中追捕搶匪云云。因此,當道格決定要有所改變、打算重啟人生時,他的行動似乎成為一場脫逃,只不過逃離的不是犯罪本身,而是逃離這座「竊盜城」……

舉杯敬這個方圓僅一平方英里的蕞爾小鎮,帶給我們一部十足精采的犯罪故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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